公告摘要
××破产清算案
公章遗失公告
2026年10月20日,××根据债权人北京信通×对债××执行转破产的申请,以(2026)甘01破申8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债××的破产清算一案。××于2026年10月26日作出(2026)甘01破24号决定书,指定北京德恒(兰州)律师事务所单位债××破产管理人。
管理人接收指定后,于2026年10月29日对债务人进行接管,接管过程中,因公章遗失,债××未向管理人××(编号*)公章。现依法公告声明:
××(编号*)的公章自2026年10月××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之日起作废,且自该日之后仍使用作废公章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,并将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。
特此公告。
××破产管理人
2026年11月7日
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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